永昌县民政局关于督促县属社会组织参加
年检的公告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取缔非法民间组织暂行办法》《永昌县加强社会组织执法检查工作实施意见》《永昌县民政局关于开展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永民发[]63号)等法规、规章和文件规定,以下46家社会组织未参加年度检查,请予年6月30日前履行年检手续,逾期不参加年检的社会组织,将依照相关法规政策作出相应处理。
特此公告
永昌县民政局
年6月19日
来源:永昌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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