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上午,永昌县委政法委、永昌县人民法院联合组织召开专项会议,邀请涉及执行案件公职人员所属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专题研究涉公职人员执行案件执行联动机制。
会上,永昌县人民法院执行庭(局)长李明逐案通报了涉及全县57名公职人员的案件执行情况。县委常委、县政法委书记刘明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要求各部门负责人敦促所属部门涉及人员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刘明书记明确要求所涉及小额债务必须在年底前履行完毕,大额债务须按法院案件执行期限要求按期履行。
刘明书记要求,永昌县人民法院要在执行涉公职人员案件时和其所属单位做好沟通协调工作,要及时按要求将涉执行案件公职人员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并在相关新闻媒体进行公示、曝光,要做好执行工作的宣传工作,努力营造全社会讲诚信、重信誉的良好氛围。与会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在会上作了表态发言,表示将严格管好自己的人,积极支持法院执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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