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湖南客户端5月6日讯(通讯员沈路)为做好永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进一步加强全市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近日,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通知,积极贯彻落实上级文件要求,就开展年全市继续教育工作作出部署。
年,永州市继续教育年度公需科目主题为“专业技术人员在新时代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中的担当作为”。专业科目包括从事专业工作应当掌握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等专业知识。
受疫情影响,根据防控期相关规定,目前聚集性线下培训活动已停办,专业技术人员可在经市人社局备案的湖南大学(jxjyjd.hnu.edu.cn)等四家基地参加公需科目或专业科目网络培训。
附:
关于做好年永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单位人事(政工)科:
为做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进一步加强全市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第25号)和《关于做好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11号)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确继续教育内容和认定方式
(一)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年度公需科目主题为“专业技术人员在新时代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中的担当作为”。专业科目包括从事专业工作应当掌握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等专业知识。
(二)认定。专技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不少于90学时(分),其中,公需科目一般不少于30个学时(分),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60学时(分)。继续教育学时认定形式等详见附件1。
二、做好继续教育年度登记工作
根据人社部令第25号“用人单位应当建立继续教育登记管理制度”要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采取证书年度登记制。
《湖南省专技人员继续教育登记手册》(以下简称《登记手册》)由施教机构负责免费提供。无论是公需科目还是专业科目的培训,无论是网络培训还是面授培训,施教机构均应在《登记手册》上如实记录专技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内容、时间、考核结果等信息,确保信息规范完整。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培训合格后,应向施教机构提出申领《登记手册》。市直单位主管部门和县区人社局专技部门每年要对《登记手册》记载内容审核确认。各县区继续教育登记工作,由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依据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三、职称参评人员继续教育学时(分)认定
根据人社部令第25号第十六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作为聘任专业技术职务或申报评定上一级资格的重要条件”规定,各职称系列在高(中)级职称评审(聘)时,高级职称评审需核实全省统一的《湖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分)认定单》,中级为《永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分)认定单》(简称《学时(分)认定单》)。专业技术人员须完成相应年度规定的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规定学时,人社部门才能出具《学时(分)认定单》。年度参评高级职称继续教育学时(分)认定跨度为-年(博士参评副高认定跨度为-年,硕士参评医学类副高职称继续教育学时(分)认定跨度为-年)。年度参评中级职称继续教育学时(分)认定跨度为-年。
(一)市直单位高(中)级职称申报人员学时(分)认定。专业科目培训情况由用人单位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在本单位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再由市直主管部门复审确认。市直主管部门收集汇总参评高(中)级职称人员的《登记手册》、公需科目培训材料、专业科目培训合格人员公示名单,并填写《年度高(中)级职称参评人员学时(分)认定汇总表》(附件2)于7月15日至7月31日到市人社局专技科统一核验办理《学时(分)认定单》。原则上不接受个人办理,逾期不予办理。
(二)县区高(中)级职称申报人员学时(分)认定。专业科目培训情况由用人单位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在本单位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单位主管部门复审确认后报县区人社局专技部门审核、汇总。其中申报中级职称继续教育《学时(分)认定单》(免费到市局申领)由各县区人社局部门统一核验办理;申报高级职称继续教育《学时(分)认定单》由各县区人社局专技部门收集汇总参评高级职称人员的《登记手册》、公需科目培训材料、专业科目培训合格人员公示名单,并填写《年度高(中)级职称参评人员学时(分)认定汇总表》(附件2),于8月1日至8月31日到市人社局专技科统一办理。原则上不接受县区属单位和个人办理,逾期不予办理。
(三)其他人员学时(分)认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及自由职业专技人员继续教育学时认定,由单位人力资源部门或人事档案托管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到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集中核验办理,逾期不予办理。
四、相关要求
(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全市所有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监督管理,接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二)经市人社局核准备案的国家级、省级和市级继续教育培训基地,开展网络培训前应向人社部门提供后台管理、服务、查询帐号后可在全市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永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基地一览表见附件3)。本通知下发之前,专业技术人员已在相关继续教育培训基地参加了网络培训的学时(分),经人社部门审核后予以认可。
(三)年市直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全部实行网络培训,专业技术人员可在经市人社局核准备案的培训基地中自主选择学习,市人社部门不再组织集中面授。鼓励市直主管部门、用人单位等组织公需科目培训,也可以结合专业科目培训安排公需科目课程。组织公需科目培训前须将培训方案(培训时间、计划安排、教材、拟培训人员范围)电子版和纸质版报市人社局备案,否则培训结果不予认可。
(四)各县区人社部门组织公需科目培训可以实行网络培训或面授培训。实行网络培训的,可以在经市人社局核准备案的培训机构选取参加公需科目网络培训。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公需科目面授培训的,须将培训方案(培训时间、计划安排、教材、拟培训人员范围)电子版和纸质版报当地人社部门备案,否则培训结果不予认可。
(五)专技人员以前年度已进行学时(分)认定并开具《学时(分)认定单》的,本年度进行学时(分)认定时只需提供以前的《学时(分)认定单》和后续年度培训材料。如:办理了-年学时认定单的,年度办理时,提供以前的学时(分)认定单和年度相关材料即可。
(六)专业技术人员年度没有按时参加公需科目或专业科目培训的,可以由主管部门向当地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备案后,统一组织面授培训,也可参加经市人社局备案核准的网络培训机构补训。
(七)疫情防控期按相关规定停办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聚集性线下培训活动。专业技术人员可在经市人社局备案的培训机构参加公需科目或专业科目网络培训。
相关表格在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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