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永昌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意识形态、统战工作。会议由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军年主持,班子成员、检委会专委、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市、县相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研究部署了年意识形态工作,明确意识形态工作重点任务和工作目标,并对当前本院意识形态领域情况进行了分析研判,研究部署了年统战工作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相关工作。
会议要求,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工作原则不动摇,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导权。一是强化责任落实。要充分认识到抓好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必要性,从严从实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发挥班子成员“关键少数”作用,敢担当、善作为,切实担负起意识形态工作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全院上下要树立“一盘棋”思想,形成党组统一领导,各部门分工负责、紧密配合的工作格局,切实将意识形态工作与检察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多措并举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落实见效。二是强化思想教育。以落实党组理论中心组、“两学一做”等为抓手,创新学习形式,扎实开展理论学习,夯实干警思想根基。同时要及时掌握干警思想动态,加大检务督查力度,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加强干警工作作风建设,进一步筑牢意识形态工作防线。三是加强宣传舆论引导。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原则和正确的舆论导向、价值导向,牢牢把握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话语权。准确把握宣传工作规律,加强门户网站和“两微一端”管理,严把信息审核关,提升信息发布质量,加强宣传内容、形式创新,积极宣传检察工作特色亮点和显著成效,提升宣传影响力。
会议要求,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找准检察工作与统战工作的结合点,采取多项措施扎实推动检察各项工作有序将开展,为做好统战工作提供司法保障。一是大力开展统战工作宣传。要结合本院实际,加强统战工作政策宣传力度,使全院干警认识到统战工作的重要意义,在具体工作中自觉落实统战政策,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要充分利用法治进校园、走访企业、“检察开放日”等活动和门户网站、“两微一端”,加强对社会公众统战政策的宣传。二是加强非公经济司法保障。持续深化“维护民企权益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加强与县工商联沟通联系,通过走访企业、进企业开展法治讲座、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等活动,积极支持非公经济发展,为非公经济健康有序发展提供司法保障。三是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宣传教育,构建“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部门紧密配合的工作格局,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与党建、精神文明建设深入融合,不断夯实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基础,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供稿:李玉潇
编辑:陈国良
审核:王佳丽
监制:赵学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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