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永昌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团队开展庭审观摩活动,部分永昌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办案法官、民事审判第一团队全体干警、当事人亲属旁听了案件审理。陈某与毛某原系夫妻,年3月因感情破裂经永昌县人民法院判决准予离婚,但因在离婚诉讼中未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故陈某起诉要求分割共同财产。在庭审过程中,法官有序组织当事人进行陈述、答辩,根据诉、辩双方发言的内容,准确归纳双方无异议的事实及争议的焦点,并引导当事人就争议焦点进行举证质证,对庭审中出现的意外情形及时控制。庭审结束后,参加观摩的人员就庭前准备、庭审思路、庭审程序、庭审礼仪、驾驭能力等方面进行了评议。庭审观摩活动是永昌县人民法院强化司法规范化建设、提高干警业务素质的一项重要举措。近年来,该院通过庭审观摩活动,提高了法官的办案水平和庭审技能,为保证程序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发挥了重要的作用。(赵兴平张雪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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