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昌司法这十年人民调解篇着力提高人

本网讯党的十八大以来,甘肃省金昌市人民调解工作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始终把有效预防和妥善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放在首要位置,切实解决了关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堵点、难点问题,充分彰显了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第一道防线”的作用。

聚焦组织建设,调解网络实现全覆盖

十年来,金昌市坚持以构筑“大调解”格局为目标,以标准化建设为抓手,不断健全完善乡镇(街道)、村居(社区)人民调解组织,积极推进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全市形成了以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为主阵地,村居(社区)网格化管理为基础、婚姻家庭、医疗卫生、劳动争议等专业行业人民调解委员会共同配合的上下联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组织网络。目前,全市已建成人民调解组织个,其中乡镇(街道)调委会18个、村调委会个、社区调委会34个、企业调委会45个、专业行业性调委会28个,其他调解组织10个,个人调解室5个。全市人民调解员已达到名,成为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的排头兵。金昌市不断探索拓展组织建设视野,在甘蒙金阿边界成立边界纠纷调解委员会,打破了多年来边界地区民间矛盾纠纷无人牵头、无法协调的僵局,为化解边界纠纷、维护边界地区和谐稳定开辟了蹊径。

聚焦制度建设,运行机制得到新优化

十年来,金昌市坚持以建立长效机制为保障,及时制定出台《金昌市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实施意见》《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努力实现矛盾不上交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提请市委、市政府及时出台《关于加强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从组织网络建设、人员素质提升、长效机制建设、工作规范发展、业务创新拓展以及保障措施等方面提出加强全市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相关意见,充分调动了广大人民调解员工作积极性,助推人民调解工作迈上法治化、制度化和规范化轨道。

聚焦诉源治理,多元化解发挥大作用

十年来,金昌市大力推进诉源治理实质化建设,发挥诉前人民调解优势作用,依托“一村一法律顾问”和诉源治理“法官联系点”,充分调动律师、法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各方力量参与到矛盾纠纷调处中来,积极推进“人民调解+司法确认”工作模式,进一步缓解了基层法院“案多人少”的诉讼审判压力,减轻了当事人诉累,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聚焦作用发挥,调解质效再上新台阶

十年来,金昌市坚持源头治理,关口前移,变被动调解为主动排查,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员、村干部、网格员、治安户长扎根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定期开展日常排查,努力从源头上发现问题,消除隐患。在做好常见多发的婚姻家庭、邻里关系、山林土地等纠纷调处工作的同时,加强与相关行业管理部门的沟通配合,着力化解了一批医疗、劳动争议、消费等领域的矛盾纠纷。坚持围绕“事要解决”这个核心,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加强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有机衔接,进一步提高矛盾纠纷调处成功率。十年来,全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约5万件。

聚焦示范带动,选树典型实现榜样引领

十年来,金昌市把加强典型选树和学习宣传作为弘扬正气、鼓舞斗志的有力手段,推出了包括模范人民调解员、先进司法所长、枫桥式人民调解组织等一大批先进典型,在全市上下形成了崇尚模范、学习模范、争当模范的浓厚氛围。李发仁、张典忠、王丽辉被表彰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董开瑞、张文菊、郭发鹏荣获“全国模范司法所长”“全国司法所模范个人”称号,永昌县司法局水源司法所荣获“全国模范司法所”称号。永昌县司法局六坝司法所、金川区新华路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分别被评为甘肃省“枫桥式”司法所、“枫桥式”人民调解组织。

继往开来再续华章,全市人民调解工作将紧紧围绕保障金昌全面转型高质量发展,筑牢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全力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助力使劲,为平安金昌、法治金昌建设作出更加突出的贡献。(金昌市司法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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