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偷窃猝死,超市居然要赔38万死哪讹哪

北京白癜风最佳最好的治疗方法 http://pf.39.net/bdfyy/bjzkbdfyy/141117/4518401.html

问大家一个问题。

小偷偷东西的时候意外猝死,被偷的主人要不要负责?

你一定说,不要。

但事情与你想的恰恰相反。

8月19日,江苏南通一名老人到超市购物。

从视频监控看出,走到柜台时,他手提了一袋鸡蛋。

随后结账离开。

但工作人员觉得不对劲,发现老人外套口袋很鼓。像塞满了鸡蛋。

她准备拦住老人去向。

没想到,就这几秒时间,老人突然倒地。

猝死身亡。

看完视频,总结有几个客观事实。

一,老人的口袋里,确实发现了未结账的鸡蛋。

也就是说,老人属于行窃。

二,老人患有脑部疾病。死因是心肌梗死。

三,监控视频显示,工作人员并没有过激行为。

在场人员也佐证,连一句指责都没有。

面对他人行窃,员工理性阻止。换平时,说不定还能拿个“优秀员工奖”。

但你猜老人家属怎么着?

把超市告上法院,要求索赔38万元!

在法庭上,家属还堂而皇之摆出一堆理由。

“老人不是去偷东西,而是忘记付钱。”

“超市员工不能正确处理和老人的纠纷,是导致老人突发心肌梗死的直接诱因。”

看到这让人气死。

难道老人口袋的鸡蛋,都是别人塞进去的?

没有辱骂,没有推搡,这都不叫“正确处理纠纷”,什么才算?要员工跪求老人别走吗?

老人为老不尊选择盗窃。

可没想到老人家属更加厚颜无耻。利用逝者讹钱!

无独有偶。

去年5月,河南郑州也发生一起相似案件。

杨某是一名医生。

上午9点,杨某离开家,准备外出。

进电梯后,看见一位老人在吸烟。

烟味很浓。

而电梯上写着四个大字:禁止吸烟。

出于道德,也出于职业敏感,杨某对老人进行劝解。

“把烟熄了吧,电梯空间很小。”

“等会还有小孩进出,危害别人健康。”

但老人当即愤怒。

反问杨某:“你是公安局还是派出所的?管得也太宽了。”

杨某解释了几句。

不料,老人情绪愈加激动。还拦着杨某不让走,死活要去物业辩论一番。

见走不掉,杨某答应了。

两人一起找物业人员论对错。

让老人没想到的是,物业人员也支持杨某。

之后,老人就被气晕了。

当场昏倒在地。

“出于人性本能,我就立刻给老人做心肺复苏。20分钟后,救护车到了,但没救过来。”

事发之后,杨某告诉记者。

坦白说,整个劝阻过程,杨某言行没有丝毫不妥。

没有恶语相加。

没有拉扯行为。

更无肢体冲突。

但老人家属竟将杨某告上法院:“我要求赔偿40万。”

理由是:

杨某行为存在过错,和老人的死存在因果关系。应承担侵权责任。

很快,一审判决下来了。

根据公平原则,杨某补偿逝者家属元,驳回原告其它诉求。

说实话,作为路人,我对这个判决是不服的。

劝人不要在电梯内吸烟,避免危及公众健康——这是美德啊。

如果连做好人都要付出代价,谁还敢行善?

如果连劝人吸烟都要赔偿,再路见不平,谁还敢一声吼?

讽刺的是,老人家属居然也不服这个判决。

他们嫌钱赔得不够。

选择继续上诉。

不过二审判决,可真是打脸。

改判杨某无责!

“一审判决杨某分担损失,将挫伤公民维护公共利益的积极性······一审判决杨某补偿元错误,二审给予纠正。”

让人感慨的是,即使法院改判,杨某仍捐赠元给老人家属。

以表示对逝者的同情。

再反观老人家属那张嘴脸——死死抓着杨某不放,就要讹你40万!

看来史铁生说得没错,“有时候,人和人的差别,比人和猪的差别还要大。”

有的人一生温暖纯良。

有的人却扭曲如蛆虫。利益在前,连做人的底线都没了。

“死哪讹哪”的无耻之徒很多。

遗憾的是,不是每个被告,都能像杨某那样幸运。

年12月,甘肃永昌县发生一起悲剧。

一名13岁女孩赵花,到超市购买矿泉水。期间偷拿了巧克力、果粒爽等零食。

在结账离开时,赵花被逮住了。

超市没有打,

也没有骂,

而是打电话叫女孩家长来处理。

很快,女孩母亲赶到。

她第一反应就是,当众打骂女儿。

据官媒报道,当时超市工作人员觉得不妥,还对家长进行劝阻。

打完女儿后,家长又开始和超市工作人员讨价还价。

女孩偷拿的物品价值多元。

但家长不想赔那么多。

最终,超市答应只赔偿元。

随后女孩母亲回家拿钱。

就在这时,女孩偷偷溜走了。

跑到城市广场的顶楼,纵身跳下。

那是17楼。

当场死亡。

悲剧发生后,赵花母亲竟没有一丝愧疚,而是把矛头对准超市——“你得赔偿我万!”

为赔偿金,她无所不用其极。

编写一份《华东超市逼死十三岁少女》传单。

印刷无数张。

再发给市民。

煽动群众,用舆论逼超市接受巨额赔偿。

这是当时拍下的照片。

女孩尸体被抬到超市门口。

千人聚集闹事。

可是,超市真的做错了什么吗?

没有。

自始至终,超市只是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如果就因为“跟XX有关”就要赔钱。

就像王尼玛说的,你怎么不让德芙公司赔偿呢?

怎么不去让盖楼的赔偿呢?把楼建那么高。

怎么不去让修路的赔偿呢?把路修这么硬。

讽刺的是,闹事的人还真赢了。

舆论猛于虎。

超市老板被迫赔偿85万。

多少血汗,付之一炬。

在我们生活中,类似的事情比比皆是。

医院赔钱。

死在车上就让司机赔钱。

曾看过一个新闻。

一个大妈在公交车吃东西噎死。

结果,家属居然向司机索赔。

理由是:你为什么不阻止?既然没阻止,那你就要赔偿!

蛮横风气,甚嚣尘上。

而我想说,死者为大,但不代表活着的人就要背锅。

如果连小偷意外猝死,超市也要赔钱。

如果什么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那么势必会造成这个局面——按闹分配。

小闹小赔。

大闹大赔。

哪怕有人想不开,从你家楼顶跳下。起码也得赔个几十万。谁叫你倒霉呢。

而这样一个失去公平的社会,与邪恶有何区别?

希望能一起转发,抵制这种歪风!

因为每一次按闹赔偿,都是对公正的践踏。

因为每次“死哪讹哪”的得逞,都是在鼓励更多人作恶,公平再也没有立足之地,最终伤害的,会是每个人。

作者:卓绝



转载请注明地址:http://www.1xbbk.net/jwbrc/3161.html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网站简介 广告合作 发布优势 服务条款 隐私保护 网站地图 版权声明
    冀ICP备19027023号-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