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昌县人民法院执行庭3月15日3月31

以下为永昌县人民法院执行庭3月15日—31日新收案被执行人名单

上列被执行人的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财产申报表、执行裁定书已通过邮寄或电子送达方式进行了送达,现再次予以公布。责令上列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或是申报财产,送达未收到的,自即日起三日内主动到法院执行局领取上述法律文书,逾期,视为送达。

逾期未履行义务或是申报财产的,本院将依法采取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曝光被执行人身份信息,查封、扣押、冻结、划拨、扣留、提取、拍卖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车辆、房产等财产,拘留被执行人等执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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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

必须自觉履行!

注:因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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