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退还云南天

根据《云南省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规定》第十四条、第十五条、《云南省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办法》第十条、《楚雄彝族自治州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拟退还云南天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永仁县年农村公路硬化工程(黄家队线)所缴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现公示如下:

永仁县年农村公路硬化工程(黄家队线),于年11月25日开工,年02月28日完工并通过有关部门验收。为维护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农民工工资的足额发放,按规定特此向社会公示,在公示期内,凡是有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直接向永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投诉-)

公示期为:年01月17日至年01月31日

永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年0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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