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试鸣人民防空警报的公告
为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国防观念和忧患意识,熟悉防空警报信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规定,按照省人防办统一部署,经市政府同意,决定于年9月18日在全市试鸣防空警报。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试鸣目的
增强全民国防观念和人民防空防灾意识,让公众正确识别人民防空防灾警报信号,检验人民防空防灾警报设施设备性能。
二、试鸣时间
年9月18日上午9:00-10:00,下午3:00~4:00。
三、试鸣范围
金昌市区、永昌县城区及河西堡镇区。
四、警报信号种类及鸣放顺序
(一)预先警报。上午9:00与下午3:00鸣放。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时间为3分钟。
(二)空袭警报。上午9:30与下午3:30鸣放。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时间为3分钟。
(三)解除警报。上午10:00与下午4:00鸣放,连续鸣放3分钟。
试鸣期间,请广大市民注意识别防空警报信号,保持正常的生产、学习和生活秩序。各机关事业单位、社区、学校、企业可结合警报试鸣组织人员疏散掩蔽演练。
特此通告
金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年9月6日编辑:于钦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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