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主称:购车后车辆故障不断,要求退车并赔偿损失。销售商则称:车辆本身没问题,损失是自己造成的,不可能退车。经过相关部门调解,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建议走司法程序。面对记者,车主徐军善摇摇头,一脸无奈地说,仅一项高昂的鉴定费就让自己望而却步。
车主:新车接回来几个月多次出现故障
年近五旬的车主徐军善是我市永昌县东寨镇人。他告诉记者,自己于年4月18日在市区延安东路号金昌堰金东风汽车销售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花费元(含税)购置了一辆东风牌半挂牵引车,随后又花费元购置了一辆挂车,可运营没多久,车辆故障频发。4月29日,车辆在连霍高速乌鞘岭路段突然出现发动机水温过高,防冻液从副水箱喷出的状况。司机联系金昌堰金东风汽车销售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服务站人员到达现场,经排查认为是发动机风扇出现故障,更换风扇总成后故障消除。5月1日至6日,司机向金昌堰金销售公司反馈该车发动机无力,经与公司协商后,5月7日该公司委派服务人员跟车至国道绣花庙段,发现该车发动机确实无力。5月18日,车辆又出现缸线火花塞故障,在金昌堰金销售公司永昌服务站进行事故排查时发现车辆缸线无法取出,服务人员拆解发动机气门罩盖后强行取出了火花塞及缸线并予以更换,但还是发现车辆发动机依然无力。5月25日,司机联系金昌堰金销售公司服务人员跟车到车辆销售公司位于青海省柴达木路服务站,经测试一切正常,但车辆依然出现发动机无力现象。车主徐军善说,从4月29日至8月5日,车辆销售公司服务人员前后七次跟车检测,每次检测后都进行了修理,但车辆发动机依然无力。另外,该车还存在底盘异响、气瓶气压不正常、气瓶不保温、大灯无法调节、变速箱档位不分离等诸多故障。在多次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徐军善说:“我于8月5日将车停放金昌堰金东风汽车销售技术服务有限公司院内至今未动过。”“购车费加保险费、税费、入户费等各项费用共60多万元购买的车辆,原本以为会给自己的小家庭带来生活质量的提升,但是现在看来,这一希望落空了。”徐军善告诉记者,截至目前,车辆销售商、生产厂家都在推诿扯皮,一直未能给自己解决此事。
销售商:车辆本身没有问题,出现故障是自己操作不当
就车主徐军善反映的问题,记者10月29日来到市区延安东路号金昌堰金东风汽车销售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公司法人徐桂友告诉记者,金昌堰金东风汽车销售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年,一直从事东风系列车型的销售工作。徐桂友说,4月7日,徐军善确实通过分期付款的方式从公司购买了一辆东风半挂牵引车,车辆售出后,徐军善多次反映车辆故障频发,公司及厂家都对徐军善所说的车辆故障进行了排查处理。得出的结论是“车辆本身没有问题,出现发动机温度过高是由于当时驾驶员操作不当造成的”。徐桂友说,事件发生后,公司也和厂家进行了多次沟通,鉴于目前情况,车辆生产厂家答应为徐军善的半挂牵引车更换发动机,新的发动机已经发过来了,但是徐军善又提出退车的要求。“作为销售商及厂家都认为在车辆没有质量问题的前提下,消费者提出退车要求显然不合理。”徐桂友告诉记者,双方也将此事提请市消协进行调解,但徐军善提出的赔偿条件过于苛刻,因而调解未能成功。
市消协:调解不成,建议走司法程序
就此事,记者来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经过查询,该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确实有徐军善投诉汽车质量问题一事,不过目前已经结案。”该负责人告诉记者,受条件限制,目前全省都没有一个权威的汽车质量鉴定机构,因而也无法判断车主投诉的车辆是否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所以作为行政单位,只能调解处理,由于双方在调解过程中就赔偿一事未能达成协议,调解工作只能结束,建议双方走司法程序。近年来,由于汽车销售量剧增,导致该领域消费投诉案件不断攀升。记者从市消协获悉,年我市汽车类投诉一直居高不下。投诉主要集中在售后服务、合同、质量问题等。在售后服务方面:一是降低售后服务标准,将免费服务改成付费服务,对原本属于包修、包换的免费维修服务,进行收费维修;二是购车后无法提供汽车合格证,导致无法办理正常的挂牌手续;三是三包期内消费者未在4S店做汽车保养,商家以此拒绝提供三包服务,但商家无证据证明汽车出现的质量问题属未保养导致。在合同方面:一是消费者订车时商家承诺可以无理由退还订金,消费者要求退订金时却不履行承诺;二是商家无法按时提供或不按合同要求提供汽车;三是购车时强制其购买指定保险并收取续保押金,强制其三年内必须在4S店购买高额的汽车保险服务。在质量问题方面:一是经销商隐瞒实情,将车体受过损伤的车辆喷漆处理后,作为完好的新车向消费者销售;二是发动机、变速器、制动系统问题;三是车内异味,轮胎有裂纹、鼓包等问题。
汽车消费维权难,消费者要看清各项条款
年,我国为规范汽车销售市场,出台了汽车三包政策,汽车三包政策是零售商业企业对所售商品实行“包修、包换、包退”的简称,指商品进入消费领域后,卖方对买方所购物品负责而采取的在一定限期内的一种信用保证办法。在任何一个消费者眼里,新车的发动机出了问题,要求换车或退款都无可非议,然而记者调查发现,现行汽车“三包”规定未必一定支持这个诉求。一方面,汽车三包政策中有关退换车的条件过于苛刻,另一方面,如何将这些条款虚置化,变得事实上无法执行,4S店有着成熟的套路。虽然车主还可以选择司法介入,但这往往意味着高昂的成本,当消费者准备起诉的时候,也许一笔不菲的鉴定费用就让他望而却步。“消费者遇到问题,想要维权,最先找的是经营者。但在维权过程中,一些经营者和生产厂家之间不能正视消费者权益问题,相互推诿扯皮,造成双方协商难解决,增加了消费者的维权成本,但经营者的侵权成本却很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消费者在购置车辆的时候,要仔细看清每项条款后再签订合同,以免误入经营者的“套路”之中。欣喜的是,今年3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关于《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从意见稿可以看出,其中的重大改进就是加大了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金昌日报记者闫红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