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昌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调整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金疫防办发〔〕第13号
根据国家和省上最新疫情防控政策,现将我市疫情防控措施调整如下:
一、分类实施省外来(返)金人员的精准管控
对省外来(返)金人员,严格执行“落地查”“分类采”“分类管”措施。
1.对有疫情省份来(返)金人员,全部在“第一落点”进行核酸检测采样。
2.对高风险区所在县区(包含未划定风险区域但发生10例以上本土感染者的县区)来(返)金人员,实行“7+7”(即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居家隔离)管控措施。
3.对中风险区所在县区(包含未划定风险区域但发生5例以上本土感染者的县区)来(返)金人员,实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上门核酸检测不少于3次)。
4.对有疫情省份的低风险区来(返)金人员(包括行程卡带*人员),即采即走即追。
5.对没有疫情省份的低风险区来(返)金人员(包括行程卡带*人员),有序通行。
二、分类实施核酸检测的筛查预警
针对不同场所、不同行业、不同人群进行分类检测筛查,切实做到“应检尽检”“适时抽检”和“愿检尽检”。
6.对密接、次密接者,集中隔离点、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预检分诊、核酸采样及检测人员、省际邮件快件处理场所工作人员等高风险岗位人员,每隔1天开展1次核酸检测。
7.对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从业人员中一线工作人员,每周进行2次核酸检测。
8.对其他医疗机构工作人员、新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监所工作人员、“两站一场”及交通查验点一线工作人员、社会福利养老机构工作人员、集中隔离点周边居民、出租车司机、其他快递行业从业人员等重点人员,每周至少进行1次核酸检测。
9.对商场、超市、农贸市场、景区景点、学校等公共聚集性场所的从业人员,要每周按不少于20%的比例进行核酸抽检。
10.居民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按照知情自愿的原则,适时进行核酸检测。
三、分类实施重点场所的有效管控
11.宾馆酒店、旅社、乡村民宿要严格落实“两查一问”(查健康码、行程卡,问14天旅居史)措施,对排查出的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区来(返)金人员,第一时间移交县区疫情防控办分类管控。
12.零售药店要持续做好“四类药”(止咳、退烧、抗病毒、抗菌素类药品)和抗原检测试剂销售的实名登记监测。
13.商场、超市、农贸市场、景区景点、学校等公共聚集性场所要严格落实佩戴口罩、测温验码、通风消毒、有序排队、人员疏导等疫情防控措施。
四、防范跨省区疫情传播风险
14.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恢复无疫情省份和有疫情省份的低风险区(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跨省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业务。
15.对举办有疫情省份人员参加的线下聚集性活动,要制定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并向属地疫情防控办报批,参与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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