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走在大街上无故被抓,判处25年,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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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他叫李金,入狱的时候30几岁,风华正茂,现在已然变成了一个老人。本想出狱后应该痛改前非,好好做人,莫不想他突然找了律师要上诉,说自己是被冤枉的。

这个案子突然变得扑朔迷离,律师问,你到底有没有杀过人,他哭着说:我没有杀过人,案发的时候我在公里外。

出狱后的李金

走在大街上突然被抓走

李金是云南元谋人,出生在70年代,家里有妻儿,因为年轻不懂事,曾经犯过偷盗罪,这个是事实。

元谋是云南重要的蔬菜生产基地,但是在上世纪70年代到80年代,这里并不富裕,贫富差距很大,年1月18日,将原来的12个公社改为10个区和元马镇、黄瓜园镇;改个大队为81个乡、区辖镇及办事处。

李金虽然出生在这里,但是小时候没有好好上学,以至于在大人的眼中成了个游手好闲的人,20几岁的时候被家人催婚,曾有过一段婚姻,但是因为狐朋狗友,李金和几个朋友因为偷盗被抓了。

年6月前,李金和他的朋友也被依法逮捕,罪名是偷盗罪,6月14日,李金因为盗窃罪被判有期徒刑3年,在这3年间,李金痛改前非,决定以后再也不会犯罪了,一直到年10月,他在刑满后出狱。

出狱后,李金一直在自己的户籍所在地,也就是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元谋县兢兢业业地打工,从年到年期间,李金在中缅交界的一个村子做搬运木材的生意,实际上就是个搬运工。

李金的梦想就是攒点小钱,然后回老家做点生意,然而天有不测风云,就在李金回到老家后不久,便突然来了天降大祸,一个凶杀案降临到自己的头上。

年底,李金从自己工作的地方回到元谋老家,在家里待了大半年,因为自己也有家人,决定好好养老,孝敬家人。年9月27日上午,李金在自己家乡的黄瓜园镇上买东西,突然被赶来的警察抓走,说李金涉嫌一宗杀人案。

据李金说,他被抓走的时候不明所以,是一脸懵的状态。

那么,李金为什么会涉嫌杀人案呢,事情要从李金回家前的一宗案子说起来。

年10月14日凌晨,在云南省元谋县,也就是李金户口所在地发生了一起抢劫杀人案,凶手作案过程非常残忍。

10月14日早上5点,有人报警,说在元谋县火车站附近的一个旅店,有一对夫妇被杀害。警方赶到现场后,发现一个人已经死亡,另一个人还有气息,医院,最后这个人也因为伤势过重死亡。

事情发生后,当地警方火速组织人手进入调查,最后得到初步结论:

死者名叫白鹤林和姚素华,13日下火车后住在附近的元谋工务段招待所房间,晚上1点,多名凶手带着工具,先是从大门翻进去,然后撞开二人居住的房间,期间没有惊醒被害人,而是突然用匕首朝着白鹤林和姚素华的头上以及肚子上刺入,最后导致白鹤林当场死亡,另一个人重伤。

最后凶手抢走姚素华的一个钱包,然后几个凶手从围墙逃跑,作案工具也被带走,几乎没有留下任何痕迹。

资料显示,当时和李金一起被逮捕的还有普发成、普发能两兄弟,他们和李金有关系,正是李金在之前入狱后的狱友。所以他们和李金一起被抓,成为了这起命案的犯罪嫌疑人。

普发成

最后,李金三人,被判处25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在狱中,普发成、普发能坚持上诉,说根本没有杀过人,包括李金同样。在普发成、普发能兄弟的强烈坚持下,最后,也就是在年4月30日,成铁中院作出判决,认定普发成兄弟两人没有参与年10月14日凌晨发生在元谋工务段招待所房间的抢劫杀人案,二人无罪。

从案件发生,到普发成、普发能二人被释放,度过了五年的时间。按照有关标准,最后国家赔偿给普发成、普发能兄弟,共计20.23万元。最后就只剩下了李金的案件。

由于当时的情况复杂,李金最后没有被释放,而是到监狱服刑。那么,李金为什么出狱后继续喊冤呢?

出狱后:案发时,我在公里外上班

从李金进入监狱,到期间减刑,一直到出狱,他在监狱里度过了22年,于年7月刑满释放。出狱后,李金找了律师,表示一定要上诉。

李金说,在服刑期间,他多次写申请,并一直在喊冤,那么,既然没有杀过人,李金有什么证据呢?李金在出狱后,告诉了律师几个重要的问题。

第一,杀人案案发的时候,李金在公里外的盈江。

年9月20日,是一年一度的中秋节,李金在盈江县,也就是他所工作的地方过中秋,当时他干的工作是,搬运木头。搬运一根木头的酬劳是十块钱,然后两个人分,一天可以挣50元-60元不等。

李金在工作单位加班了近一个月后返回老家元谋,也就是农历九月底左右,从当年的年份来看,农历的九月底,也就是九月最后一天是11月3日,李金踏上回元谋的路途。而元谋杀人案发生的时间是10月14日,时间上对不上。

对此,律师专门找到了当年李金的老板,也就是木材厂的老板,并做了笔录作为证据,当年的这个老板也证实,李金确实是到农历九月底才离开干活单位的。当律师问他说,有没有李金当年的工资单,或者出勤的记录情况呢。

老板说:“有,但那时已经20多年了,早就找不见了,如果当时写封信给我,或许我可以保留下来。”这点不能算作证据。

第二,异地作案不可能

近年来,异地作案变为可能,作案后快速坐飞机逃离,或者制造不在场的证据比比皆是。在李金的案件中,几乎不可能出现这样的情况。

从距离上看,李金的工作单位到元谋近公里,就算是现在走高速也要8个小时。

当时交通非常不便利,坐火车也需要一天时间,甚至连电话都非常不普及,所以为了抢劫案来回周折,不太可能,况且都没有抢多少钱。

再加上李金老板22年后的口供也可以做保证,李金当时确实是出勤的状态。

第三,李金和被害人不存在朋友关系

案件发生后,李金被作为嫌疑人被抓,按照以往案件分析,嫌疑人作案一般是事先踩点,然后进行作案,或者是熟人作案。但李金和被害人没有关系,也不是朋友关系。

按照普发成、普发能被释放后的说法,他说他们也不认识被害人,根据普发成、普发能兄弟的说法,他们说:“检察院说案子不是李金一个人做的,是我们兄弟两个和李金一起做的,但是指控我们参与案件的证据除了李金的口供以外,没有任何证据支撑。连受害者白鹤林的钱包被人抢走,都不敢说是谁做的。”

事情到了这一步,案件就变得扑朔迷离起来,这个案子也成为了一个悬案,也很有可能是一个冤案。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在李金的审判书上,非常直观地写道:李金“伙同他人”进行犯案。但是“他人”是谁,成为了本案的重大谜团,既然普发成、普发能兄弟被无罪释放,目击者又称是多人作案,那么“他人”到底是谁呢。

生效裁定书查明,案发现场有一个全长28cm、前掌宽9.8cm、后跟宽9.8cm的脚印,房间门框内侧、室内三张床中的一个床头柜上有两处指纹,但无法证实为李金所留下。

李金的律师表示,在当年的案件中,警方曾从案发现场提取到了指纹和鞋印等证据,但是并没有认定和李金有关系,另外这些证据也无法证实李金曾到达现场做了案。

直到现在,李金审判书上所写的“伙同他人作案”的“他人”也没有浮出水面,这个案子更加迷离起来。

回到老家,已经物是人非

从入狱到刑满释放,李金在监狱度过了22年的时光,尽管现在案子还在审理,但是李金要面对的,是出狱后的种种不适应。

李金被捕的时候是90年底啊,大街上用得最多的只有呼机,或者大哥大,现在他出狱后要面对的琳琅满目的手机,他很难适应现在的社会发展。

年11月,李金怀着非常高兴的心情回到家乡,也就是他入狱前曾住过的老家,但是回到家的一幕让他泪流满面,因为他的老家已经一片废墟,房子早已经看不到了,亲人也找不到了。

李金

他在老家的废墟边上站了很久很久,不知道自己接下来如何生活,甚至也不知道如何去找工作,也不知道自己会干什么。律师告诉他,如果上诉成功,和当年的普发成兄弟一样,会有一笔赔偿金。

但无论如何,现在李金终究是要好好生活,他不会用手机,便找人教他用手机,他对眼前的一切都是陌生的。好在家乡有一个老板很好,听说了李金的事情,便给他介绍了一份彩钢房搭建的工作,李金现在也有了自己的一份收入。

他说:“因为我没有家,所以吃住都在老板家。”有人问他,你现在有什么愿望,他说,希望拿到法院的无罪判决书,把真正的凶手抓捕归案。

李金没有什么文化,他对其中的复杂案情很是头大,他只是希望可以还自己一个公道,但李金到底是不是凶手,法院一定会给出一个公正的判决。

李金

只是,22年的大好年华,对于任何一个人来说,都是生命中最宝贵的东西。如今,李金已经成为了一个建筑公司的正式员工,面对辛辛苦苦挣来的工作,他非常高兴,他说新时代就是好。

有时候,和工友在工地上一起啃着馒头,他还是会黯然伤神,谈起当年的遭遇,他还是会突然落泪。想起来自己曾经的22年,这在他身上是一个永远抹不去的“光环”。

参考:河北青年报《25年前“隔空杀人”疑案再审,李金:希望当庭拿到无罪判决书》

《25年前劫杀案“凶手”喊冤:案发时,我在公里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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