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连发生两起未成年人打人致死案,未成年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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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起案件发生在7月30日。援引中国新闻网等国内多家主流媒体报道,甘肃永昌县毛某某7月29日至7月30日被郭某某(男,14岁)所纠集的吴某等8名犯罪嫌疑人(均系未成年人)多次殴打至昏迷后掩埋。8月1日,当地公安机关将犯罪嫌疑人全部抓获后,才在一小山坡上找到被害人的尸体。而受害人毛某某被打昏迷直至被活埋的原因竟是,经同学介绍与犯罪嫌疑人郭某某女友相识后,郭某某对受害人跟踪其女友不满产生报复念头,并把殴打掩埋受害人的部分过程拍摄了视频。年龄不大,活埋人,用胆大包天都不能形容他们的残忍!

第二起案件发生在刚刚过去的8月6日。河南三门峡卢氏县16岁少年卢某,被另外多名年龄相仿者在小树林索要钱财遭拒后,被活活打死。从网传视频中可以看到,他被多名赤膊男子在一树林地中持木棒围殴。粗壮的木棍击鼓般落在卢某的头部背部,卢某多次痛苦惨叫求饶,但换来的却是变本加厉地殴打。最终这个1.85米高的大男孩蜷缩倒地,在失去了尊严的同时,也失去了生命。这几个犯罪嫌疑人,没有因对方求饶而心软,打死人后眼皮都不眨一下,真是心够黑,手够狠。

两条鲜活的生命就这么屈辱地死去,我们在震惊和心疼的同时,不得不再回顾几起最近几年发生的未成年人犯罪的恶性案例

案例一:众所周知的安徽省灵璧县鱼钩中学事件。事件发生于年4月1日夜间,受害人王某和犯罪嫌疑人徐某邦年龄均未超过14周岁。从官方通报消息中看,起因竟然是晚自习后,因为受害人向嫌疑人借卫生纸遭拒,导致二人互殴,后受害人因抢救无效死亡。因为通报中孩子的迷之操作,此案件至今是网友心中解不开的结。

案例二:辽宁大连13岁男孩残杀女童案。此案件发生在年10月份,杀人凶手蔡某举当年只有13岁,身高却一米七有余,宛如成年男子。而被害女孩王某只有十岁,可怜的孩子脖子被掐紫,胸口、腹部被捅了7刀,血迹流了一地,衣服破碎不堪,并被抛尸一绿地。令人更加震惊的是凶手杀人的原因,就是没有什么特别的原因,单纯的变态。警方怀疑他对女童有性冲动,并且渴望体验杀人。男孩被抓后毫无悔意不说,因为年龄,最后也只能判了三年管制。

案例三:甘肃镇原县9岁男孩亵渎杀害女童案。事件发生在年4月22日,甘肃镇原县7岁女童曹某被家人发现悬挂在树杈上死亡,警方认定同村9岁男童姜某猥亵并掐死7岁女童曹某,然后将曹某尸体吊在一棵2米高的树上,伪造了曹某上吊自杀的假现场。小小年龄,竟然还会伪造现场,凶险和大胆到何种程度?但因年龄太小,被免予刑事责任。

写到此处,我实在无法再写下去,气愤伴随着对被害者的同情,让我压抑与心疼。被害人来到这世界才几年,十几年,就以这样的方式离开了爱他的父母,老师,亲朋,当时该有多么的无助与恐惧。他们是带着恨离开的,他们到死也想不通,本来是美好的世界,怎么会有这么多恶魔?

反观这些犯罪嫌疑人,小小年龄,怎么会生出如此歹毒的心肠,长出如此罪恶的双手?我想这与他们父母平时的溺爱,他们家庭长期的纵容有分不开的关系。另外,《未成年人保护法》又不能很好的约束他们嚣张跋扈的行为。因为法律中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对违法犯罪的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这是《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中对未成年人最严厉的一条,没有其他,这还是年修改后的。

好在我国《刑法》在年也做了重大修改,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二审稿规定: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情节恶劣的,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应当负刑事责任。也就是说,12周岁以上低龄未成年人实施以上重大犯罪行为,应当负刑事责任。

甘肃永昌和河南三门峡这两起最新的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均已到案,等案件审理完毕,看法院如何判决吧。对待这样心狠手辣的未成年人,绝不可姑息纵容,让我们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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