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进人才甘肃省金昌市教育系统
为加强我市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根据《金昌市教育系统年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工作实施方案》,决定面向社会为永昌县职专、中小学和幼儿园引进一批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永昌县职专、中小学和幼儿园年引进人才计划共69名,具体岗位和条件详见《甘肃省金昌市教育系统年第四批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岗位简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简表》)。
二引进方式采取综合考核的方式,招聘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由永昌县教育局和用人单位具体组织实施。本批人才引进分两个阶段组织开展,第一阶段面向所有岗位组织开展引才,第二阶段仅限于第一阶段未完成的永昌县所属幼儿园学前教育教师岗位组织开展引才。
三引进条件(一)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政治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表现良好;
3.热爱教育事业,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理论和实践能力;
4.须按期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资格条件1.年龄要求: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生不超过30周岁(年1月1日以后出生)。第二阶段参加报名的本科生年龄不超过25周岁(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年应届毕业生须于考察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
3.硕士研究生要求本硕专业大类一致;
4.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以岗位简表所述条件为准。
(三)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或引进1.受到校纪处分的或受党纪、政务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纪律行为的;
4.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学生、现役军人;
6.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的;
7.金昌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金昌市“三支一扶”、进村进社等各类项目人员;
8.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在职攻读学历(学位)人员,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民办院校和独立学院毕业生;
9.其他不适宜引进的情况。
四引进岗位和引进范围(一)第一阶段引进范围1.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应往届师范类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应往届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3.普通高校应往届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4.省属重点师范院校应往届师范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5.省部共建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应往届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6.教育部31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应往届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7.14所全国重点体育院校应往届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第二阶段引进范围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前教育、幼儿教育专业毕业生。
五引进时间、地点引进时间:
年4月1日-4月30日。
引进地点:
根据报名情况,组织考核小组开展招聘引进人才工作,具体地点和时间由考核小组另行通知。
六引进程序(一)报名与资格审查1.报名时间:年4月1日-4月16日。
2.报名方式: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均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同时进行。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填写《金昌市教育系统年第四批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并将报名表、个人简历、证件等相关材料电子版(PDF格式)压缩文件打包发送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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