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是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为切实增强未成年人国家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年4月13日,永昌县人民检察院走进永昌县第二中学开展以“拒绝校园欺凌”为主题的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活动。
检察官从自身工作实际出发,结合中学生青春期的特点,从校园欺凌的表现形式、校园欺凌引发的违法犯罪案例以及如何防范校园欺凌等方面进行讲解,让同学们了解什么是校园欺凌,校园欺凌的根源和危害,警示同学们要加强自我监督,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不做加害者,不为受害者,同时也要勇敢对校园欺凌说“不”,不做冷漠的旁观者,切实增强自护意识、提高自护能力。
永昌县人民检察院以督促落实“一号检察建议”为指引,多举措开展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实现县域内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全覆盖,通过法治进校园活动,深化检校合作,引导学生形成健康向上的生活态度和价值追求,以法治守护青春,以检察力量助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供稿:丁伟
编辑:陈国良
审核:王佳丽
监制:赵学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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