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定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年6月25日平定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梁玉珍为平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白俊生为平定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郝润涛为平定县教育科技局局长;
延振庆为平定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赵海金为平定县公安局局长;
吕海明为平定县民政局局长;
任智明为平定县司法局局长;
单俊为平定县财政局局长;
王奕力为平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魏富民为平定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刘建生为平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局长;
郗雁军为平定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史东平为平定县水利局局长;
许增明为平定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郭完庆为平定县林业局局长;
武子房为平定县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姚琳为平定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局长;
王志强为平定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苏建广为平定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侯永庆为平定县审计局局长;
李喜军为平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李建辉为平定县统计局局长;
王计芳为平定县医疗保障局局长;
赵建忠为平定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局长;
韩勇为平定县信访局局长;
刘汉军为平定县能源局局长。
决定免去:
李喜军的平定县能源局局长职务;
李忠明的平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张崇举的平定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局长职务;
赵英俊的平定县文化和旅游局局长职务;
田永生的平定县审计局局长职务;
张建平的平定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局长职务;
王希忠的平定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职务;
张卫东的平定县林业局局长职务;
杜湘君的平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职务;
刘扣艮的平定县统计局局长职务;
赵青山的平定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职务;
任和平的平定县农业农村局局长职务。
任命:
贾常选为平定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贾力为平定县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庭长;
王科义为平定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少年庭)庭长;
王忠海为平定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庭庭长;
周志军为平定县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行政审判庭)庭长;
赵志强为平定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锁簧人民法庭庭长;
张晓军为平定县人民法院巨城人民法庭庭长;
张枫华为平定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少年庭)副庭长;
穆志红为平定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
郄晓云为平定县人民法院巨城人民法庭副庭长;
李松敏为平定县人民法院东回人民法庭副庭长。
免去:
赵彦敏的平定县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时来生的平定县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王文斌的平定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贾堂政的平定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少年庭)庭长职务;
周志军的平定县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庭长职务;
贾力平的定县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行政审判庭)庭长职务;
张文平的平定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
王朝阳的平定县人民法院锁簧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王科义的平定县人民法院巨城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王忠海的平定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赵志强的平定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张晓军的平定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吴华明的平定县人民法院锁簧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李松敏的平定县人民法院巨城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张志勇的平定县人民法院东回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岳富祥的平定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李月萍的平定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任命:
邵鹏良为平定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免去:
刘玉金的平定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郝占锋的平定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
来源:平定县融媒体中心微公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