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南昌县检察院认真学习贯彻《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加大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为区域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共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类刑事案件10件14人,法院均作出有罪判决。
据悉,该院建立知识产权“三合一”专业化办案模式,统一办理知识产权民事检察监督案件、行政检察监督案件和刑事案件。与公安机关、市监局、农业农村局等相关行政部门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定期开展信息交流、情况通报、疑难问题会商等。在依托“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认真梳理案件线索、信息的基础上,持续开展走访调查,通过座谈、调阅卷宗、询问案情等方式,全面掌握案件信息和当前流程。
针对案件的特点,在办理中实行了多项特殊的程序。对于严重危及民生的食品、药品、种子等知识产权犯罪首要分子、主犯原则上不适用非羁押诉讼,对于只是为了获取工资报酬、在共同犯罪中情节轻微的打工者,可以依法从轻处理。建立强制鉴定、第三方评估的办案程序。对于涉及食品、药品、化妆品等影响消费者人身健康的知识产权犯罪必须进行质量鉴定,以查明产品质量是否伪劣;对涉案物品销售价值无法查明,应由具有司法鉴定资格的价格评估机构进行价格鉴定。针对知识产权案件办理一般存在跨区域的情况,该院积极利用远程接访视频会议室开展视频调查取证。
同时,将落实“六稳六保”政策精神融入到具体办案中,严格执行“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及时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积极与辩护律师以及被侵权单位联系,引导提出确实可行的刑事和解方案,促进和解退赔。如在办理假冒大自然地板一案中,该院多方协调,不但使受损企业得到补偿,同时对犯罪嫌疑人及时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最大限度减少司法办案对涉案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
此外,该院主动到“前岭银毫”“凤凰沟蚕丝被”“三江萝卜干”等本地品牌企业走访,加大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宣传力度。借助“3.15消费者权益日”“4.26国际保护知识产权日”等活动,积极开展法治宣讲,引导商户增强合法经营意识,提高全社会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结合办案,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对办理的每一宗案件,都与相关单位召开一次案件分析会、给受害单位提出一份防范对策意见、到发案企业开展一次回访座谈活动。(黄小华、邹丽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