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存在,使许多未成年人即使犯下故意杀人罪也不适用死刑,所以也导致未成年人犯罪的几率居高不下,父母在对子女法律意识上也缺乏教育,甚至会有一些父母觉得,小孩子犯了错以教育为主,所以没必要教育孩子遵守法律法规,这就是未成年人犯罪率居高不下的原因之一。
也正是这些原因,你永远也无法想象到未成年人犯罪的手段有多残忍,即使是判死刑也不足以让人泄愤,但是因为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存在,他们不能判死刑。
年7月30日12时12分,永昌县公安局接到一居民毛某报警称:其子毛某某(男,21岁)于7月29日13时许外出失联,请求帮助寻找。
警方接到报警后,立即开展侦查工作,当日将郭某某(男,14岁)等8名犯罪嫌疑人全部抓获归案。经过调查,受害人毛某某经同学介绍与犯罪嫌疑人郭某某女友相识后,郭某某对受害人跟踪其女友不满产生报复念头,遂纠集吴某等8人(均系未成年人)于7月29日至30日多次对毛某某进行殴打致其昏迷后掩埋,犯罪嫌疑人对殴打受害人的部分过程拍摄了视频。
目前,根据犯罪嫌疑人的供述,毛某某被掩埋的尸体已经找到。
郭某某等8名未成年人对毛某某进行群殴,即使毛某某已经成年,但现在的孩子成熟得越来越快,十三四岁就已经长成一副成人的身体,再加上这些十三四岁的未成年人长期混社会,虽然在学校,但是学校根本还不得他们,逃学,欺负弱小,他们的本性意识和身体能力已经和一个成年人没有任何区别,唯一有区别的就是年龄。
因为年龄小于18岁,他们可以比成年人更可恶,却可以受法律保护,不得不让人质疑,现在的孩子的成长和心智的成熟,未成年保护法是不是也得跟上啊?时代在变,人只会越来越进步、越来越成熟,相关的法律也需要跟进时代的发展,才能更好地服务和保护人民。
就好比永昌的这8个犯罪嫌疑人一样,他们的身体和心智早已经超过成年人的标准,只是年龄没有达到而已,但是他们杀了人却可以躲过最严厉的刑罚的追责。
14岁的孩子已经交了女朋友,这可不像是一个初二初三的孩子该有的样子,还拉帮结派,一呼百应,说打人就打人,完全不顾他人死活,打昏迷后直接活埋,一点法律意识都没有,就因为他们是未成年吗?一点都不敬畏生命,把人打昏迷了直接活埋,真是令人震惊到发指。
该事件在网络上曝光后,网友们纷纷表达愤怒之前,要求一定要严惩杀人凶手,未成年不是杀人的理由和借口,如果14岁不足以判死刑,就关到18岁在执行。
也有网友质问,杀人与成年有啥关系?
的确,现在十三四岁的孩子打起架来比一个成年人还厉害,他虽然年龄达不到,但是身体能力和心智已经远超成年人的标准。
虽然不满18岁,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但是却依旧不能死刑。
毛某某的父亲得知自己的儿子是被8个未成年人活埋,该有多伤心啊,他们受法律保护,无法偿命,作为父亲无法为死去的儿子讨回公道,会遗憾一辈子。所以,未成年人杀人的案件,受害者是最痛苦的。
“时代在前进,生活在进步,环境、物质比以前在突飞猛进,造就一批14~18岁的青少年身体和思维堪比18岁以上的人,未成年人保护法应该与时俱进,调整犯罪年龄下限。”
这是一位网友对该事件的评论,我觉得非常有道理,未成年人保护法应该与时俱进,适当调整犯罪年龄下限了。
针对此事件,大家有什么看法和建议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