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草根观察)
“尊敬的书记您好!去年年8月份至9月份,我们在金昌市永昌县南坝乡永丰村,分别在五社,一社,三社集中居民点建设项目上干抹灰工作。
我们9个农民工其中在一社和三社一共干了元工资,借支了元,剩余工资为元,一直拖欠不给。其中在五社一共干了元工资,借支了元,剩余工资为元,一直拖欠不给。我们多次讨要,遭到拒绝,恳请领导在百忙之中为我们解决一下!谢谢!”
中共永昌县委办公室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永昌县委高度重视,责成永昌县南坝乡进行调查处理。
经调查,永昌县南坝乡永丰村三社、五社集中居住点农宅建设项目为建房农户个人通过签订协议委托施工队进行修建,该项目建设主体为南坝乡建房户,其中永丰村三社房屋承建人为徐**(武威籍)、五社房屋承建人为王**(武威籍),南坝乡人民政府委派监理对房屋的安全、质量进行监管。年8月,您从徐**、王**二人处以包工不包料的方式承接了永丰村三社、五社集中居住点房屋抹灰工程。
施工完成后,由于您和徐**、王**在房屋抹灰工程量及结算费用上存在异议而未达成一致意见,故导致工程款项未全部付清。经永昌县南坝乡工作人员协调,徐**、王**二人承诺于年3月底前与您算清账务后支付剩余款项。南坝乡工作人员已通过电话向您反馈了办理情况,您表示同意。
下一步,永昌县南坝乡将持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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