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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元案款,今天过来到你家里办理领款手续,你好好休息,祝身体早日康复。”
“太感谢你们了,现在正是孩子上学交学费的时候,我还想等我腿好了去法庭领,没想到你们亲自送过来了。”
这是在一位家住河西堡镇的当事人住所中,永昌县法院西河法庭干警与当事人毛某某的一段对话。
案情简介
年7月21日,余某某与毛某某因婚姻纠纷到永昌县法院西河法庭诉讼离婚,经过法官长达两个多小时耐心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约定余某某与毛某某解除婚姻关系,未成年子女由父亲毛某某直接抚养,余某某一次性给付孩子抚养费元。
由于案件涉及未成年人的抚养问题,在接到毛某某询问案件款交纳情况的电话后,法庭干警第一时间与余某某取得联系,在法庭干警的释法说理之后,余某某主动配合交纳了全部案件款。收到案件款后,法庭干警遂联系毛某某前来法庭领取案件款,却意外得知毛某某于近日发生交通事故导致行动不便,无法到法庭领取案件款。为保证案款的及时发放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能够第一时间兑现,于是法庭干警驱车前往河西堡镇毛某某家中,亲自将案款交至毛某某手中。至此,该案得到妥善化解。
一起送案款上门的小案件,彰显了法庭干警司法为民的大情怀。法庭作为与群众接触的第一道门户,一定要充分保障群众的合法利益,为当事人提供更方便的诉讼服务。法庭干警认为自己只是做了自己的日常工作,但却得到了当事人发自内心的感激。
永昌县法院西河法庭积极践行司法为民理念,扎实开展便民司法服务,通过线上立案、巡回法庭、案款到家等一系列措施,真正实现了“让法官多动腿,让群众少跑路”的服务理念,让司法服务更周全,更贴心,让每一位当事人都能感受到司法温情。
原标题:《案款送上门司法体温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