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十六批省级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第四届甘肃省文明家庭、第三届省级文明校园、第五届省级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拟表彰名单的公示
根据省文明委年度重点工作安排,从年8月起,省文明办组织启动新一轮省级精神文明建设各类先进的评选工作。按照自愿申报、逐级推荐、初审测评、基层公示、复审抽测等程序,评选出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现经省文明委全委会审议通过,拟对甘谷县等13个县(市、区)、兰州市西固区金沟乡等个村镇、省委办公厅等个单位、酒泉市杨月玲家庭等30户家庭、甘肃农业大学等90所学校和丁伟等名个人,分别授予省级文明县(市、区)、省级文明村镇、省级文明单位、省级文明家庭、省级文明校园和全省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工作者称号;拟对金昌市金川区等10个县(市、区)、兰州市委政法委等53个单位和窦培诚等48名个人,授予全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称号。
为体现公开、公正、公平原则,现将新一轮省级精神文明建设各类先进拟表彰名单予以公示,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接受广大群众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可在公示期间通过电话、电子邮件向省文明办反映。
公示时间:年3月20日—年3月24日
文明城市、文明单位联系-,电子邮箱:gsswmb2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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